喝酒被判鞭刑。。。
Tuesday, August 25th, 2009喝酒被判鞭刑‧首相勸女模上訴
布城)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勸告因為喝酒而被判處鞭刑的兼職女模卡迪卡,就其面對的處罰向回教法庭提出上訴。
他表示,如果她提出上訴,相信有關方面必將樂意作出考慮。
他強調,卡迪卡不應該認為她已經受到處罰而自我放棄。
他今日(週二,8月25日)在財政部主持國家財政理事會會議後召開的記者會上說:“事實上,她依然有提出上訴的空間,有關方面是敏感的,必定會加以考慮。”
現年32歲的卡迪卡,原是一名護士,過後在新加坡兼職模特兒,她於2007年在關丹遮拉汀一家酒店被發現與丈夫喝酒,結果被彭亨州回教法庭判處罰款5000令吉及鞭笞6鞭。
摘自:光明日报(全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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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了这则新闻,你有何感想。。
我最先想到的是:“幸好,我不是回教徒”。
我不知,如果马来人有得选,他们会选回教为他们的宗教吗?
对不起,我并不是宗教歧视。
只是,我们人都希望自己可以选择自己所要的。
或许,他们最想选的宗教就是回教。。
只是,我多余的想这个问题而已。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