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姻条例。。
Wednesday, October 13th, 2010那天午饭和几个朋友聊了这个话题—婚前立下婚姻条例。
我想这婚前立下婚姻条例,不久之后都会是每对即将要结婚的夫妻所需。
我个人觉得,这是应该的。
因为如果有天要离婚时,才能保障双方。
或许,有天有一方先走一步时也不用担心他/她的财务需要如何分配。
是不是有人想骂我“大吉利喜”呢?
其实不用骂我的。。
因为现在的人对婚姻,已经不是永恒、也不是天长地久了。
合时结,不合时离,已经是很普遍了。
在我们这话题里,有位朋友提到如果是她,她会立下如果有天先生要和她离婚,她要全部的赔偿。
最好是先生的薪水都由她来管,然后发零用钱给他用。
呵呵!
或许,她可能忘记男人不是傻的。
其实很多时候,我们把对方捉得太紧,对方会无法呼吸的。
当那一方不想“坐以待毙”时,悲剧就开始演起。
我们的出发点可能是预防对方遇上第三者。
但,往往这预防的过程中却造成对方很大的压力。
因此,谎言、欺骗就越来越多。
最终,还是第三者的介入。
我觉得让他/她有自由的空间,大家会更加快乐。
我相信,如果是你的,好好珍惜他/她,那么无论你怎么摔,他/她还是你的。




名著《红与黑》
讲述现代人
比起自己努力更想利用自己


